各学院:
按照《江汉大学关于印发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江校[2021]26号)文件精神,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依据《江汉大学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考核标准》,对2023年度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考核,教育学院、人文学院、人工智能学院、智能制造学院、商学院、美术学院等6个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排名前30%,获评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,现予以公示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天(2023年3月13日至3月18日)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,中心邮箱:xinling@jhun.edu.cn,电话:84755525。
学工部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4年3月13日